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的精神,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有利于内外资企业处于公平税负、平等竞争地位,有利于统一、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建立,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吴邦国委员长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上指出企业所得税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深入学习,抓紧时间制定相关的配套办法,为法律的实施做好充分的准备,切实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为了广泛宣传和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我们编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专辑》。本专辑除收录新税法法律文本,为便于广大读者学习、贯彻新税法,我们还编辑了税法宣传提纲和名词解释,对新税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重要名词作了解释、说明。同时,我们还收录了原税法法律广西以便广大读者对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