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火灾的燃烧学基础
火灾的孕育、发生和发展包含着燃烧反应、相变、传热传质和流体流动等物理化学作用,是一种涉及物质、动量、能量和化学组分在复杂多变的环境条件下相互作用的三维、多相、多尺度、非定常、非线性、非平衡态的动力学过程。火灾的发生和发展受到可燃物、人为因素、环境条件、地理、生态等多方面因素的相互影响和综合作用。
2.1 火灾燃烧反应的三要素
火灾是一种特殊的燃烧现象,可以用燃烧学的基本规律对火灾的发生和蔓延作出分析。比如起火是火灾过程的*初阶段,很多概念与燃烧学中的着火、点火等基本规律有关,但是又不完全相同,起火所涉及的面较着火和点火要广得多。所以要特别注意火灾燃烧学和一般燃烧学之间的异同点。下面先从一般燃烧学的三要素出发,了解火灾发生的基本条件。
燃烧反应在本质上是可燃物与氧化剂在一定热源作用下发生的快速氧化-还原反应。具备一定数量和浓度的可燃物和氧化剂,以及一定能量强度的引火源是引起燃烧的必要条件。在一些情况下,例如,气体可燃物或氧化剂未能达到一定浓度,引火源没有足够的热量或一定的温度,即使具备了燃烧的三个必要条件也不能燃烧。例如,一根火柴的热量不足以点燃一根木材;甲烷在空气中燃烧,当甲烷含量小于14%,或空气中氧气含量小于12%时燃烧就不会继续;若用热能引燃甲烷-空气混合物,当温度低于595℃时燃烧就不会发生。要发生火灾,必须同时具备可燃物、氧化剂和引火源三个条件并达到一定的极限值,缺一不可,通常称之为发生火灾的三要素,或称为火三角。
2.1.1 可燃物
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剧烈化学反应且放出热量的物质都属于可燃物质。可燃物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类型建筑物内能够引起火灾的可燃物种类更加繁多。例如,化工生产设备内流动着大量高温、高压的易燃、可燃液体,只要管道出现漏洞,喷出来就是火;工地上的生石灰遇火发热能把草袋烧着;住宅类建筑里的煤气、家用电器等,使用不当也会引起火灾。可燃物按来源可分为天然可燃物和各种人工聚合物,如木材、纸张、布匹、汽油、液化石油气、建筑装饰用板材、沙发、窗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