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生产过程,它分别经历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运行等阶段;有建筑、土建、水电、机械设备、通讯等专业设计和施工活动;需要资金、各种材料、设备和劳动力的供应,以及产品或服务市场。由于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分工,一个稍大一点的工程项目其参加单位就有十几个、几十个,甚至成百上千个。它们之间形成各式各样的经济关系。由于维系这种关系的纽带是合同,所以就有各式各样的合同,形成一个复杂的合同体系。
一、业主的主要合同关系 业主作为工程的所有者,确定工程项目的总目标。工程总目标是通过许多工程活动的实施���现的,如工程的勘察、设计、各专业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技术咨询、咨询与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招标、监理)等工作。业主通过合同将这些工作委托出去。按照不同的项目实施策略,业主要签订如下各种类型的合同。
1.工程承包合同。任何一个工程都必须有工程承包合同。一份承包合同所包括的工程,或工作范围会有很大的差异。业主可以将工程施工分专业、分阶段委托,也可以将工程施工与材料和设备供应、设计、项目管理等工作以各种形式合并委托,也可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所以,一个工程可能有一份,几份,甚至几十份工程承包合同。
2.勘察合同。即业主与勘察单位签订的合同。
3.设计合同。即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
4.供应合同。对由业主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他必须与有关的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签订供应(采购)合同。在一个工程中,业主可能签订许多供应合同,也可以把材料供应委托给工程承包商,把整个设备供应委托给一个成套设备供应企业。 本书的**版在1993年4月出版,第二版在1996年8月出版,第三版在2000年7月出版。基于如下原因,笔者对第三版作了一些修改:
1.几年以来笔者在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领域继续作了一些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特别是笔者在南京地铁一号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取得的一些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
2.*近几年来,国际上工程合同管理的学术研究与实践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和新的发展,现代建设工程中有许多新的合同形式、新的合同管理理念、理论和方法。这些反映在1999年颁布的新FIDIC合同系列文本,英国的NEC合同系列文本中。这几年来,人们对它们作了许多分析和研究,取得了许多成果。本书力求能够反映这些*新的进展。
在我国,近几年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践也在发展,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有许多新的承发包方式和管理模式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