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导 论
第四节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含义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时间、地点、道路、人身、车辆、物品、牲畜等进行的勘验、检查,以及当场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进行的调查访问,并将所得结果客观、完整、准确地记录下来的活动。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基础,对于全面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准确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行政处罚乃至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都有重要意义。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勘查要全面、仔细,依法进行,要严格执行关于现场勘查的技术标准,即《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04)、《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l9056—2003)、《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l9522—2004)、《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道路交通事故勘验照相》、《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GA/T485—2004)、《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GA41—2005)等。同时,要注意严格依照有关法律、程序的规定进行,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对于当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
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目的和作用
(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作用
(1)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是判定道路交通事故过程和确定事故成因的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关键环节。要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首先要弄清道路交通事故的过程,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以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正是收集证据、辨别事故真相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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