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揭开风水的神秘面纱
风水学是古代中国人的重要发明,是中国古代的一个重要学术门类,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宝藏之一,很值得今天的人们研究发掘。近百年来,欧美日韩等国的学者们都对风水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应用。我国当代的有关学者也对风水学进行了大量开拓性的研究工作,并已取得显著成效。
风水的核心内容是人们对居住、生存环境进行选择和处理的一种学问。其中尤以居家住宅*为风水所关注。从古至今,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人类的生活始终离不开居家住宅。住宅是一家大小团聚的地方,是人们辛勤劳作后归来休息的场所,也是人们传宗接代、共享天伦之乐的宁静的港湾。住宅风水学就是人类的居住环境学,这个“环境”,一方面包括住宅外部的大环境,也包括宅内小环境。而对我们影响*大的环境,就是我们每日作息生活的家居环境。因为住宅的方位、形貌、布置、色彩乃至周围环境,都会对居住者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乃至工作事业产生影响,所以在选择、安排、布置居家住宅时,了解和遵循住宅风水的知识和方法,就具有了极为现实的指导意义。风生水起旺家居,我们在选房、购楼、租赁住宅时离不开风水知识,装修、布置家居空间时同样离不开风水的指导。
然而,接触传统的风水知识,对今天的人们来说,实在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风水作为一门古代学术,有其定规,有自己的理论和操作技术,历代列为方术或方技,称为风水术。由于古代缺乏地质、气象、水文、建筑科学,人们只能根据自己时代的知识水平和理论来认识居住环境,解释居家环境选择与布置过程中遇到的种种现实问题。于是阴阳五行、易经八卦、河洛九宫等古代解释宇宙自然的观念就成了风水学的主要理论依据。同时,为了迎合人们普遍存在的避凶趋吉心态,有的风水师还人为编造了一些庞杂而神秘的巫占内容加诸古代风水,这样就使本来具有朴素科学道理的风水知识被笼罩上了一层扑朔迷离、神秘莫测的外衣。
正因为如此,很久以来,风水学就曾被一些人士认为是封建迷信,继而,又有人说它是一种“神秘文化”,后来,又有人因其神秘和玄奥而将其打入了迷信的冷宫与禁宫。笔者以为,传统风水就其形式来看,确实具有相当的神秘性,从某种意义上称其为“神秘文化”亦无不可。但是,就风水的合理内核而言,**不能简单地以“封建迷信”而加以完全否定。风水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宝库中神奇而隐秘的瑰宝,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对这门传统学术进行系统的清理发掘,去除其神秘荒诞的外衣,揭示其科学实用的合理内核,以还其本来面貌,便于指导今人的居家生活。
进入二十一世纪初的中国,科学昌明,实事求是,在今天的中国,不应存在任何学术禁区。我们相信,只要学界共同努力,揭开风水的神秘面纱,打开风水学的“迷信”枷锁,应该是指日可待的事!
2.古人如何定义“风水”?
在说明风水与住宅风水之前,我们必须先对风水的内涵有一基本了解。“风”和“水”均为自然要素,但“风水”作为一个专用词,中国古代早已有独特的概念。从魏晋时代的郭璞开始,古人对“风水”有过种种定义和表述。
历史上*先给风水定义的是晋代的郭璞,他在《葬书》中说:“葬者,乘生气也。气乘风是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对郭璞的这种说法,清人范宜宾在为《葬书》作注时进一步说明:“无水则风到而气散,有水则气止而风无,故风水二字为地学之*,而其中以得水之地为上等,以藏风之地为次等。”从以上引文可看出,郭璞认为:
**,风水的目的是择地,择地而居或择地而葬。“得水之地为上等”地,“藏风之地为次等”地。
第二,择地的目的是“乘生气”,故风水是古代一门有关生气的术数。生气是万物生长发育之气,是能够唤发生命力的因素,而得到生气的前提是要“藏风”与“得水”。风水活动是围绕生气而展开的,因为生气具有遇风则散,遇水则止,能被水收纳,能随水运动的规律,所以“藏风”就可以防止居地或葬地的生气被吹散,“得水”则可以使生气汇聚于居地或葬地附近。一处自然环境能否聚“气”,关键决定于风与水两个自然因素,通过“风”和“水”可以调控生气,达到聚而不散,行而有止。故将寻找聚“生气”的风水**的理论和实践称为“风水”。
至明代,乔项进一步对“风水”做了解释。他在《风水辨》中说:“所谓风者,取其山势之藏纳,土色之坚厚,不冲冒四面之风与无所谓地风者也;所谓水者,取其地势之高燥,无使水近夫亲肤而已;若水势曲屈而环向之,又其第二义也。”
乔项在这里解释得更具体,他认为“风”是通过山体起伏、走向来达到遮挡不利之风,接纳有益之气(指天气);依靠深厚坚实的土壤来聚蓄(地气)。所谓“水”,就是选择地势高燥,不使水直接侵蚀建筑物,如水流屈曲环抱,那就更好。
在郭璞和乔项的基础上,明代的徐善继、徐善述在《地理人事须知》中对风水概念做了高度概括。他们综述了前人的论说:“地理家以风水二字喝其名者,即郭(璞)氏所谓葬者乘生气也。而生气何以察之?日,气之来,有水以导之;气之止,有水以界之;气之聚,迂风以散之。故日要得水,要藏风。又日气乃水之母,有气斯有水;又日噫气惟能散生气;又日外气横形,内气止生;又日得水为上,藏风次之;皆言风与水所以察生气之来与止聚云尔。”*后他们得出高度概括的结论:“总而言之,无风则气聚,得水则气融,此所以有风水之名。循名思义。风水之法无余蕴矣。”
3.《辞海》的风水定义有何不当?
对于风水一词,《辞海》的定义是:“风水,也叫**。旧中国的一种迷信。认为住宅基地或坟地周围的风向水流等形势,能招致住者或葬者一家的祸福。也指相宅相墓之法。”
从这一定义中,我们可看出编撰者对风水看法有相当的合理之处。它指出风水有多种名称,而不单有一种表述。定义指明风水中有明显的迷信因素。定义指出风水按其应用对象可分为阳宅风水与阴宅风水。阳宅风水即阳宅相法,专司生人居住的城镇、村落、住宅的择址布形,阴宅风水即阴宅相法,又称相墓之法,专司死者的陵墓坟冢的择址布置。
进一步分析,《辞海》的风水定义又有明显的不当之处:
(1)认为风水只有“**”一种别称是不确切的。
事实上,在历史上,风水有多种别称,使用较多的有“形法”、“**”、“地理”等,此外,偶有称风水为“阴阳”、“青囊”、“青乌”、“相宅”的。
形法。《汉书·艺文志》有形法类,其中载录有《宫宅地形》二十卷。日本学者泷川资言在此条下注云:“说风水方位之形势包括相地相形,也包括相人相畜,这是它与后世‘风水’的不同之处。”
**。堪为天,舆为地。堪又与“勘”、“坎”有相通之义,汉代就有了以**为职业的人。《史记·日者列传》有褚先生记:“孝武帝时,聚会占家问之,某日可取妇乎?五行家日可,**家日不可。”可见,**家有择时的职责。《汉书·艺文志》载有《**金匮》,也是说风水方位之书。可见“**”为风水又一别名,且为学术界公认。“**”一词典出《淮南子·天文》:“**徐引,雄以音知雌”。上下文之义,是谓天地运行之道,致月令有阴阳变化,有相冲克之时,也有和舍之时,前者凶,后者吉。盖“**”之义,实为“天地之道”。“**”一词的释义,东汉许慎注上引《淮南子·天文训》的“**”时说:“堪,天道;舆,地道”,则“**”是谓天地之道。但他在《说文解字》则释“**”为:“堪,地突也”,“舆,车舆也”,即为地面高低起伏之意,故风水家又称“**家”。后至三国时,魏人张宴曾有释义云:“**,天地总名。”
在中国古代,“地理”一词更是“风水”的同义词。北大俞孔坚教授在《理论景观探源》中认为:“地理有书始于黄石(秦末汉初),续于郭璞(晋),盛于杨公,厥后伪书杂出,假昌名公。”文中所说黄石.曾为张良之师,为军事理论家、风水家;郭璞为晋代大文学家、风水家;杨筠松为唐代风水大师。这些风水大家的“地理”之书就是风水之作。中国*早以“地理”命名的**部著作,为班固所编的《汉书·地理志》。书中班固收编了《周礼》中的风水“形体之法”。由此可见,古代地理就是风水。或者说“地理”中有关“人居环境”的论述,就是风水。因为人类对生存发展极为重要的栖息之地的选择,就是当时地理研究的主要内容。地理之书也就理所当然的是风水书,“地理家”也就是“风水家”。
(2)将风水与迷信划等号是错误的。
近年来,学者们对《辞海》的定义持不同见解,主要倾向是不同意将风水与迷信划等号。韩国学者尹弘基在《自然科学史研究》1989年**期撰文说:“风水是为找寻建筑物吉祥地点的景观评价系统,它是中国古代地理选址布局的艺术,不能按照西方概念将之简单称为迷信或科学。对此,后文还将进一步分析,暂不赘述。”
(3)将“风向水流”等形势因素视为判断住宅基地或坟地吉凶**标准的说法是错误的。
在风水发展中形成两个主要流派,即形势宗和理气宗。形势宗判断宅基地或坟地吉凶,主要看龙(主山)、砂(周围小山)、水、穴(宅基或坟地所在地点)、向(朝向)五个因素;理气宗则以方位理气为主,主要利用阴阳五行、后天八卦、紫白九星、命相八字、于支生肖等判断阳宅或坟墓的朝向和方位的吉凶。
例如,从形势宗风水角度看,某所住宅的某一方位采光、通风良好,凭窗外视也无不悦眼的东西(“形煞”)扰人,按理说这应该是一个吉利方位了。但若以理气宗技法省察,风水师可能会告诉你说,这一块地方今年凶星飞临,不吉,或说你的命相属东四命,而你所说的那个方位在住宅平面的卦位分布上属西四卦,因而对你来说它不是吉方而是凶方。(方位理气技法见本书第八章)
4.如何科学理解住宅风水
“阳宅”一词有两种含义。从广义上讲指人所居之处,凡都城官室、郡县治所、集镇村落、个人住宅等都可以称为阳宅;从狭义上讲,阳宅就是指住宅,现代风水家们所说的“阳宅”和“阳宅风水”大多是指其狭义内涵。
自古以来,人们对于阳宅风水的好坏,十分重视。对于阳宅的重要,《黄帝宅经·序》明确指出:“夫宅者,乃是阴阳之枢纽,人伦之轨横,非夫博物明贤,未能悟斯道也。就此五种,其*要者,唯有宅法为真秘术。”接着又说:“凡人所居,无不在宅,虽只大小不等,阴阳有殊,纵然客居一室之中,亦有善恶。大者大说,小者小论。犯者有灾,镇而祸止,犹药病之效也。”为此,结论是:“故宅者人之本,人以宅为家。若安,即家代吉昌;若不安,即门族衰微。“上至国都,次及州郡县邑,下之村坊署栅,乃至民居,但人所处,皆其例焉。
总结古今有关论述,从实事求是的态度出发,我认为住宅风水是中国古代一种传统的文化现象,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一种择吉避凶的理论和技法,也是一种广泛流传的民俗,是人们对居住环境和宅基地进行选择并对宅内空间进行布置的艺术和不数。
对于作者的这一定义,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加以理解:
**,住宅风水的基本内容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居住环境(包括宅基地)的选择;其二是宅室内部空间(包括宅院)的布置。因而,我们既可将住宅风水视为一门关于居住“环境选择”的学问,也可将住宅风水视为住宅“空间组织学”。
第二,住宅风水是中国古代一种传统的文化现象。作为人们择吉地而居的一种学问和技法,它是中国在东方所**,它不仅对亚洲的朝鲜、日本、新加坡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英、美等西方**也产生了相当影响。作为一种传统学说,我不主张以“科学”、“准科学”或“封建迷信”等简单片面词汇对其加以定性,因为在其中既有极为丰富的科学因素可供今人研究借鉴,也掺杂有许多荒诞不经的迷信乃至巫术在其中,需要我们去伪存真。
第三,应从学理、技法、民俗三个层面把握住宅风水。
(1)从学理层面看,住宅风水是一门学问,可以称为住宅风水学。
它广泛借鉴了中国哲学、天文学、美学中的八卦九宫、河图洛书、阴阳五行、生气论、星体运行等复杂的理论,形成了一套自己独特的概念、范畴体系。其中重要的如“宅”、“阳宅”、“阴宅”;“龙、砂、水、穴、向”;“形”与“势”,“形法”与“理法”;“气”、“生气”、“煞气”、“泄气”;“东四命”与“西四命”、“东四宅”与“西四宅”;**九星与紫白九星;贪狼、生气、巨门、五鬼、六煞、延年、祸害、福元、三元九运等等。更不要说风水将“阴”与“阳”的对立统一和相互转化,金、木、水、火、土“五行”的相生、相制、相克等都作为自已的基础理论加以运用。
(2)从技法层面看,住宅风水是一种应用性很强的知识体系,它是在实用主义前提下发**展的。有着独特的应用操作方法。在这一意义上,住宅风水也可称为住宅风水术。
长期以来,由于风水术五花八门并为风水师掌握应用,因而使风水术具有相当的神秘性,其操作方法也被人看作高深莫测,因而人们对风水的了解也常常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今人研究学习住宅风水,必须先从风水的操作方法开始,这样才能对住宅风水的全过程有一个全面客观的了解。即便是要对住宅风水中的迷信荒诞因素展开批评,也要立足于对风水术的研究掌握的基础之上。
(3)从民俗层面看,住宅风水是渗入人们日常社会生活的一种关于建筑营造和居家搬迁、装饰装修等方面的一种民俗现象。
其具体表现诸如吉利建筑、搬迁时日的选择(“时法”),吉利建筑尺度的确定(“紫白尺法”),住宅凶位或宅外凶煞的处置(“符镇法”)和内装饰的吉凶处理(“流年紫白吉祥布局法”)等。对于这些内容本书第七、八章有专门论述。
视风水为民俗的人,国内外皆有。我们从新加坡建筑师易名的《建筑师说风水》中发现一段话可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