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洲,湖南益阳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财税法研究所所长。曾担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现兼任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监事长、**审计署法���顾问、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长等社会职务。主持**社科基金“财税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研究”、“逆周期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法律问题研究”和教育部“财政转移付立法问题研究”等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出版《财税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研究》、《中国税收执法基本问题》、《税法原理》、《税法学》等专著和教材,参与我国《预算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财政转移支付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修订和论证工作。
徐阳光,湖南平江人,法学博士、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财税法研究所副所长,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预算法研究室主任等社会职务。主持**社科基金“政府间财政关系之法治化研究——以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为**”、“破产法视野中的财税问题研究”和司法部“预算法修改与预算**的构建研究”等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出版《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学解析》等著作数部,参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修订和论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