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又进修了军医的必修课程,之后便被派往驻扎在印度的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
不久,阿富汗战争爆发了,我所属的部队奉命挺进敌境。我们跋山涉水,到达了坎达哈。
我们参加了迈旺德大决战。在一次战斗中,我肩部中弹,受伤倒地,被勤务兵摩瑞救起。由于伤势严重,我被辗转送往波舍尔的后方医院接受**。
很不幸的是,就在我伤愈即将归队时,却染上了当时印度属地可怕的流行病伤寒。等到伤寒病痊愈时,我已瘦得只剩下一副骨头架子了。由于身体极度虚弱,经过医生会诊,医院决定立即送我回国。
回国后,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让我疗养。我来到伦敦,住在河滨马路上的一家公寓里,过着既不舒服又非常无聊的生活。大都市的生活开销大,我收人又很低。很快,我的经济状况变得令人恐慌起来,于是,我决定离开这家公寓,另找一个花费不大的房子住。
这天,我正在街上行走,突然碰上了多年前的-个老相识小斯坦弗,我们两个人都十分惊喜。
当我向小斯坦弗说出我打算搬家的决定后,他高兴地说:“太巧了!我认识一位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福尔摩斯先生,他嫌房租高,正好让我给他找一个人合租房子。我这就带你去找他吧。”在小斯坦弗的带领下,我们很快找到了福尔摩斯先生。他身材瘦长,目光锐利,方下巴,细长的鹰钩鼻子,显出一副机警果断和沉稳老练的神情。合租住房的事,我们一拍即合。
我和福尔摩斯先后搬进了贝克街221号乙公寓里,我们两个人合租了二层楼上的-套两室一厅。
福尔摩斯是个颇具神秘色彩的人物,他为人沉静,精力旺盛。有时,他整天埋头于化验室或解剖室里,两手总是斑斑点点地沾满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有些时候,他又一反常态,从早到晚一直躺在沙发上一言不发。这令身为医学博士的我深感莫名其妙——他不像是在研究医学。
终于,有**我们一起讨论他在杂志上发表的一篇关于观察和推理的文章时,他提到了自己的职业。他说:“我就是靠观察和推理生活的人,我是一个'咨询侦探'。”正当我们将讨论的话题继续引向深入时,从楼下上来一位稳健庄重、留着短短的络腮胡子的中年人。他交给福尔摩斯一封信,就转身下楼了。令我吃惊的是,在这个人上楼之前,福尔摩斯就凭着超凡的洞察力和推断力说出了他的身份;送信人的回话证明,福尔摩斯关于观察和推理的论断令人信服。
福尔摩斯接信一看,是伦敦警察厅**侦探葛莱森写的。原来,昨晚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因案情复杂,葛莱森恳请福尔摩斯亲临现场勘察,帮助他们破案。
一分钟后,我们便乘坐一辆马车,迅速驶往出事地点。
当马车驶到离出事地点还有一百码左右时,福尔摩斯坚持要下车。马车只好停住,我和福尔摩斯缓慢地朝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步行而去。
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是座空宅,临街的三排玻璃窗上贴着“招租”的帖子。空宅前有一个花园,其间草木丛生,把房子和街道隔开。小花园中间有一条用黏土和石子铺成的黄色小径。昨天晚上下了一夜的雨,到处泥泞不堪。
福尔摩斯并未急于进屋,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一会儿注视着地面,一会儿又凝望着天空和对面的房���以及矮墙上的木栅栏,好像在想着什么。
接着,福尔摩斯仍然不紧不慢地从人行道旁边的草地上走上花园小径。他低下头,目不转睛地察看小径上那些杂乱的脚印。
这时,从房子门口那边疾步走过来一位头发浅黄、脸色白皙的高个子男人,他一只手拿着笔记本,另一只手老远就向福尔摩斯伸过来。他就是葛莱森。
葛莱森紧紧地握住福尔摩斯的手,兴奋地说:“你来了,实在太好了,这里的一切都保持原状。”“可那个除外!”福尔摩斯用另一只手指着那条被踏得稀烂的小径说,“你准以为已得出了结论,才允许别人这样的吧!”葛莱森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福尔摩斯简单地问了葛莱森几句有关案件调查情况的话后,便大踏步走进房中,径直向案发地点餐厅走去。餐厅是一间方形大屋子,门对面有一个壁炉,炉台的一端放着一段红色蜡烛头。
屋里只有一扇窗户,光线昏暗。
死者躺在地板上,看上去有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宽肩膀,黑色鬈发,短硬的胡须。身上穿着厚厚的黑呢礼服上衣和背心,装着洁白硬领和袖口,浅色裤子,身旁地板上有顶礼帽。死者紧握双拳,两臂伸张,双腿交叠,一副垂死挣扎的样子。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前,跪下来全神贯注地检查着。
“你们肯定他身上没有伤痕吗?”福尔摩斯一边问,一边用手指着周围的血迹。
这时,站在一边的葛莱森和另一个侦探雷斯垂德异口同声地说道:“确实没有。”“那么,这些血迹一定是另一个人的喽,也许是凶手的。”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用手解开死者的纽扣仔细检查。
*后,福尔摩斯俯下身,用鼻子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侧过头看了看死者漆皮靴子的靴底。
检查完毕,福尔摩斯又仰起脸问葛莱森:“尸体一直没有动过?”“除了我们进行必要的检查外,再没有动过。”葛莱森肯定地回答。
福尔摩斯说:“现在可以把尸体送去掩埋了。”当四个抬担架的人抬起死尸时,一枚戒指从死者身上滚落到地板上。雷斯垂德立即上前捡起戒指,莫名其妙地看着。
“一定有个女人来过,这是一只女人的结婚戒指。”雷斯垂德一边叫着,一边把戒指拿给大家看。
葛莱森转过身,蹙着眉头对福尔摩斯说:“这样一来,这案子就更复杂了。”福尔摩斯不以为然地说:“你怎么知道这只戒指就不能使案子更清楚一些呢?你在死者的衣袋里查出什么来了?”“都在这儿!”葛莱森转身指着楼梯附近一小堆物品说,“金表、金链、金戒指、金别针,还有名片夹,里面有印着克利夫兰·伊瑙克·丁·瑞伯的名片。此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寄给瑞伯的,一封是寄给斯坦节逊的。”“两封信?”福尔摩斯机警地问。
葛莱森肯定地回答:“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内容是通知他们的轮船从利物浦开航的日期。看来,这个倒霉的家伙是要回纽约去的。”当福尔摩斯得知葛莱森已着手调查斯坦节逊,并跟克利夫兰方面联系过,正要对他说些什么时,雷斯垂德得意扬扬地走过来,说有了重大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