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宏所著的《认知美学原理》论证了“美是什么”命题的不合理性,依据认知科学成果对审美活动作出不同于以往理论的阐述,提出“审美机器人”设想。书中认为:距今7000~10000年前的早期人类尚不会审美;审美发生的决定性因素不是人的本质而是人的完全抽象思维能力;审美是人类进化的副产品,不是人的**目标;审美关系要以形式知觉模式的已然形成为前提;当人体没有功利性需求时就处于可审美的待机状态,可构成审美态度和审美注意;经由形式知觉而产生的愉悦感被称为美感;引发美感的一般事物被称为美的事物,进而被错误地当成“美”并形成“美本质”问题。《认知美学原理》论点曾在《北大中文论坛》、《爱智论坛》等网络学术论坛实名发布并引发激烈论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