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民法(第五版)
QQ咨询:
有路璐璐:

民法(第五版)

  • 作者:杨立新
  •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0133652
  • 出版日期:2000年09月01日
  • 页数:280
  • 定价:¥32.00
  • 猜你也喜欢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本书第四版发行以来,我国发生的*重要的法律事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的颁布。《侵权责任法》是全世界**部以侵权法命名的成文法,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都具有重要意义。作为起草专家之一,我感到由衷高兴。据此,首先,本教材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第六编进行了全面修订,其中,第二十四章关于特殊侵权责任的内容,完全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四章至第十一章的内容重新写作,**节介绍的是《侵权责任法》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二节介绍的是《侵权责任法》第五章至第十一章规定的其他特殊侵权责任。
    其次,本教材增加了合同法的内容。在教育部*初拟订的教材计划中,本教材不包括合同法的内容,因为在本套教材中另有合同法教材,因此,《民法(第五版)》只简单介绍债法的内容。我在选用本教材的院校进行调研时,一些教师提出,本教材没有安排合同法的内容,在教学过程中有些不方便。而且,很多教师反映,某些高职高专法律类专业只开设民法课程,并不专门开设合同法课程,因此,*好在本教材中一并安排合同法的内容。经过与出版社和编辑商量,认为这个意见是好的,应当接受。因此,在此次修订中,将原来的第四
    文章节选
    **章 民法及其基本原则
    **节 民法的概念和适用
    一、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概念源于古罗马法的市民法,与万民法相对应。前者演变为现在的民法,后者演变为现在的国际私法。在近代,日本在新旧法律体系交替之际,引进民法的概念。中国在清代末期维新变法,在建立近代民法制度时依照日本习惯制定民法草案,并将其称���“民法”(民律),直至**。
    在古代,民法在罗马法中产生,这是罗马社会初期的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欧洲文艺复兴时代,罗马法得到复兴,为后世的民法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1804年诞生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早的一部资产**民法,确定了适应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三大民法原则”,为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开拓了道路。1900年制定的《德国民法典》,进一步巩固、发展传统民法,适应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商品经济发展,为大陆法系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中国古代,封建立法民刑不分,诸法合体,法典的主体内容是刑法法规,但是其中也有着丰富的民法内容,尤其是在物权法、契约法、侵权法和婚姻家庭法等方面,都有较为完善的内?。清末实行变法,借鉴日本的立法经验,制定了《大清民律草案》;l925年北洋政府制定了《民国民律草案》;国民政府在1929年至l930年先后制定了《中华民国民法》各编,陆续实施,*后一编在1931年5月实施,中国历史上**次有了现代意义的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立法走过了一个曲折复杂的过程,从l954年开始起草民法典,直至l986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在此前和之后,还制定了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等一系列民法的部门法,形成了中国的民法体系。目前,立法机关正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并在2002年12月23日对草案进行了**次审议,在不远的将来,中国民法典就会诞生。
    ……
    目录
    **编 民法总论
    **章 民法及其基本原则
    **节 民法的概念和适用
    第二节 民法基本原则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第三章 民事主体
    **节 民事主体概述
    第二节 自然人
    第三节 法人
    第四章 物
    **节 物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物的分类
    第三节 货币和有价证券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第三节 代理
    第六章 诉讼时效和期限
    **节 诉讼时效
    第二节 期限
    第二编 人格权法
    第七章 人格权概述
    **节 人格权的概念和人格权法律关系
    第二节 人格权的权能
    第八章 一般人格权
    ?**节 一般人格权概述
    第二节 一般人格权的内容和功能
    第九章 具体人格权
    **节 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
    第二节 姓名权、名称权和肖像权
    第三节 名誉权、信用权和荣誉权
    第四节 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和性自主权
    第三编 物权法
    第十章 物权概述
    **节 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第二节 物权的分类和效力
    第三节 物权变动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第五节 占有
    第十一章 所有权
    **节 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所有权的取得、行使和消灭
    第三节 所有权的主要形式
    第四节 共有
    第五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六节 相邻关系
    第十二章 用益物权
    **节 用益物权概述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第五节 地役权
    第六节 特许物权
    第十三章 担保物权
    **节 担保物权概述
    第二节 抵押权
    第三节 质权
    ?四节 留置权
    第四编 债权法
    第十四章 债权概述
    **节 债权
    第二节 债权法
    第三节 债权的发生和分类
    第四节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第十五章 合同及其流转
    **节 合同及其类型
    第二节 合同订立
    第三节 合同生效
    第四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节 合同的履行
    第六节 合同消灭
    第十六章 合同责任
    **节 合同责任概述
    第二节 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三节 合同责任构成和抗辩事由
    第四节 合同责任方式和应用
    第五编 继承法
    第十七章 继承与继承权
    **节 继承制度概述
    第二节 遗产范围
    第十八章 法定继承
    **节 法定继承概述
    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第三节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第四节 遗产的分配原则
    第十九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节 遗嘱继承
    第二节 遗赠
    第三节 遗赠扶养协议
    第二十章 遗产的处理
    **节 继承的开始
    第二节 继承权的接受、放弃和丧失
    第三节 遗产分割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第四节 无人继承与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处理
    第六编 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一章 侵权行为和侵权归责原则
    **节 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法
    第二节 侵权民事责任
    第三节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二十二章 侵权责任构成和免责事由
    **节 侵权民事责任构成
    第二节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第二十三章 侵权行为与责任形态
    **节 一般侵权行?及其责任形态
    第二节 特殊侵权行为及其责任形态
    第三节 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责任形态
    第四节 与有过失与过失相抵
    第二十四章 特殊侵权责任
    **节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二节 其他特殊侵权责任
    第二十五章 侵权损害赔偿
    **节 侵权损害赔偿及其规则
    第二节 侵权损害赔偿的方法
    第三节 其它民事责任方式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