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复杂诉讼指南(第三版)
QQ咨询:
有路璐璐:

复杂诉讼指南(第三版)

  • 作者:译者 郭翔
  •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562027270
  • 出版日期:2005年01月01日
  • 页数:567
  • 定价:¥46.00
  •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对于美国,人们并不陌生。作为世界上*发达的**,美国一直以来就是人们关注的**。任何一个对法律有点兴趣的人,都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关心美国的法律制度,并试图从中找到一些可以被我们借鉴或者移植的东西。但在一个法律制度完全不同于美国的环境中,人们要想全面了解美国的法律制度却并不容易。美国的法律制度是与其特定的历史、政治和社会环境相联系的。因此在了解美国的法律制度时,人们首先会从美国的政治史、法制史和法理学人手,这方面的著作,目前国内已经有很多。但是当人们对美国的基本制度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以后,就自然会产生想了解美国各种具体制度的想法。通常来讲,人们了解美国具体制度的途径有三种:其一是直接阅读美国原版教材或者理论著作。其二是阅读翻译为中文的美国教科书、法典或者美国知名学者的理论著作。其三是阅读中国学者所写关于美国法律制度的专著。然而目前被翻译为中文的美国教科书,尤其是民事诉讼法教科书并不多。正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觉得有必要翻译一本既能够体现美国民事诉讼理论,又能够反映美国民事诉讼实践的书。美国是比较典型的判例法**,诉讼对于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美国法律制度的介绍,尤其是
    文章节选
    《指南》怎样帮助法院管理案件一管理案件本身并不是目的。管理案件必须要实现促使诉讼作出“公正、快捷和低廉的裁判”同时避免不必要和无意义活动的目的。本指南提供了一个诉讼管理方法的武器库,或者可能更为准确地讲,一个有效性且在过去已经得到证明的诉讼管理工具箱,诉讼参与者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中选取有用的工具。本指南的某些方法只适合少数案件,而另一些方法则可广泛运用。这就反映了这样的事实:试图明确划分复杂诉讼和其他诉讼,是既不切合实际,又没有帮助的。不同的案件需要不同的案件管理方法。即使是*广泛接受的并且*为有效的案件管理方法,如果特定的诉讼不需要(并且不适合),它们对于公正地控制诉讼费用和诉讼延迟也不会有帮助。
    在提供各种诉讼管理方法和程序时,《指南》并不要求所有的诉讼都必须要使用这些方法或程序,或者要遵循一种标准的范式。适合一个诉讼的诉讼管理方法和程序,未必适合另一个诉讼。对诉讼管理方法和程序的选择,取决于诉讼本身的要求及其他诸多考虑因素。《指南》所力主的是选择诉讼管理方式和程序,并且应当在诉讼一开始就选择诉讼管理方式和程序,以免因为缺乏案件管理方面的决定而使诉讼漂浮不定。尽管作出案件管理方面的决定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法官的职责,但法官决定管理案件的目的并不是要从律师们手中接过案件,而是为律师们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指示,设定必要的限制和实施必要的控制。
    尽管本指南的许多内容与实体法无关,但不应该认为复杂诉讼独立于实体法。在提起复杂诉讼的不同领域的实体法也会影响诉讼程序和案件管理。在有的法律领域,例如在反托拉斯诉讼和证券诉讼中,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以及案件管理方法,相对来讲已经稳定。而在其他法律领域,例如在环境诉讼、民权诉讼和大规模侵权诉讼中,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仍在不断出现或者正在发生变化。 对于美国,人们并不陌生。作为世界上*发达的**,美国一直以来就是人们关注的**。任何一个对法律有点兴趣的人,都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关心美国的法律制度,并试图从中找到一些可以被我们借鉴或者移植的东西。但在一个法律制度完全不同于美国的环境中,人们要想全面了解美国的法律制度却并不容易。
    美国的法律制度是与其特定的历史、政治和社会环境相联系的。因此在了解美国的法律制度时,人们首先会从美国的政治史、法制史和法理学人手,这方面的著作,目前国内已经有很多。但是当人们对美国的基本制度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以后,就自然会产生想了解美国各种具体制度的想法。通常来讲,人们了解美国具体制度的途径有三种:其一是直接阅读美国原版教材或者理论著作。其二是阅读翻译为中文的美国教科书、法典或者美国知名学者的理论著作。其三是阅读中国学者所写关于美国法律制度的专著。然而目前被翻译为中文的美国教科书,尤其是民事诉讼法教科书并不多。正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觉得有必要翻译一本既能够体现美国民事诉讼理论,又能够反映美国民事诉讼实践的书。
    美国是比较典型的判例法**,诉讼对于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美国法律制度的介绍,尤其是对美国民事诉讼制度的介绍,就应当注意司法实务界对特定制度的态度。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我们选择了翻译联邦司法**的法官培训教材《复杂诉讼指南(Manual for Complex Litigation)》。
    联邦司法**(Federal Judicial Center)是联邦法院的研究和开发机构,1967年由美国国会设立,主要工作包括对联邦司法制度进行研究,对改进联邦法院管理工作提出各种建议,并从事教育培训方面的工作。联邦司法**的各种工作中,比较有影响的是新法官研讨班,即向新近任命的联邦法官提供各种资料,使其迅速熟悉联邦司法工作。《复杂诉讼指南》就是联邦司法**为培训联邦法官而编写的教材。
    20世纪60年代,美国出现了电气设备反托拉斯案件,这类案件的诉讼需要法官进行管理。为总结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中的经验,联邦司法**在1969年组织编写了《复杂诉讼指南》(**版),集中介绍了法院对诉讼程序的控制以及法院对证据开示程序和审前准备程序的日程安排。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复杂诉讼案件逐渐成为了美国诉讼案件的主要部分,复杂诉讼程序也逐渐成为了法院主要采用的诉讼程序。由于在复杂诉讼中,涉及众多的证人、文书和大量的证据
    开示,需要法官管理,为方便联邦法官在类似案件中的审理,1985年联邦司法**在总结《复杂诉讼指南》(**版)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复杂诉讼指南》(第二版)。一方面,《复杂诉讼指南》(第二版)的出版表明联邦法院已经承认联邦诉讼在很短时间内性质上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复杂诉讼已经成为诉讼案件中的绝大部分。另一方面《复杂诉讼指南》(第二版)也为法院提供了在审理复杂诉讼时可以采取的恰当管理方法和管理行为,这又进一步促进了复杂诉讼的发展。正是在这样的实践中,联邦法官形成了一套相对比较成熟的方法和管理行为,并被称为“管理型法官”。1995年当《复杂诉讼指南》(第三版)出版时,许多以前不常使用的诉讼方式已经成为主要使用的诉讼方式,法官管理和审理复杂诉讼的方法已经相对比较成熟。因此《复杂诉讼指南》(第三版)是对联邦法官管理和审理复杂诉讼方法的总结,它为法官提供了审理复杂诉讼的“诉讼管理方法武器库”。
    在《复杂诉讼指南》被翻译成中文以前,国内已经有一些介绍美国民事诉讼制度的书。但它们并没有使我们完全了解美国的民事诉讼制度。因为只是对法条简单的翻译或者对美国民事诉讼制度大致的介绍,无法让我们真正了解民事诉讼制度的具体运作。对于一个诉讼发达的**,如果不从司法实务,不从法官和律师的角度去观察其具体制度的内涵,是不太可能准确理解其具体民事诉讼制度的。而《复杂诉讼指南》既强调具体的制度性规定,又重视实际司法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这方面的空白。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借鉴发达**民事审判实践中的经验将有助于完善我们的民事审判活动。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复杂诉讼,但面对众多的当事人,面对大量的证据和复杂的诉讼活动,法官和律师都感到缺乏必要的审理方法和管理经验。而《复杂诉讼指南》对正在审理复杂案件的法官,对关注我国民事司法改革的学者,会提供一定的帮助。此外,《复杂诉讼指南》通过对美国民事诉讼实务的提炼,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美国民事诉讼理论,它也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了解美国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
    由于《复杂诉讼指南》涉及大量的美国民事诉讼理论和背景知识,因此在翻译过程中,我们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深入了解了美国民事诉讼中的相关制度,并请教了多名美国学者。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我们在翻译各专有名词时,不仅考虑了现有文献的译法,而且还在各专有名词后附上对应的英文原文,便于读者对照。当然由于我们的能力有限,翻译过程中的错误在所难免,还望读者指出!
    本书非常感谢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张卫平教授。从选择翻译本书,到本书的*终出版,都离不开导师的鼓励和帮助。
    目录
    10.本指南的目的和用法
    10.1 本指南的目的
    10.2 本指南的用法
    10.3 处理诉讼的其他出版物
    20.一般原则
    20.1 法院的监督
    20.11 早期确认与控制
    20.12 指定给独任法官
    20.13 有效的管理
    20.14 指派限权法官和特别主事官来监督
    20.15 制裁措施
    20.2 律师的任务
    20.21 律师在复杂诉讼中的责任
    20.22 多数当事人诉讼的协调——**律师、联络律师和律师委员会
    20.23 律师回避与取消代理资格
    21.审前会议
    21.1 预备事项
    21.1l **会议的日程安排
    21.12 中间性措施
    21.13 证据开示前的自动披露
    21.2 会议
    21.21 **会议和命令
    21.22 后继会议
    21.23 出席
    21.3 争点管理
    21.31 争点管理与证据开示的关系
    21.32 诉答与动议
    21.33 确认、限制和解决争点
    21.34 简易判决
    21.4 证据开示
    21.41 证据开示与争点的关系
    21.42 计划和控制
    21.43 保密特权请求和保护令
    21.44 文书
    21.45 庭外取证
    21.46 质问书
    21.47 事实协议/自认要求
    21.48 专家意见的自动披露和证据开示
    21.49 特殊问题
    21.5 特别指定人员
    21.51 法庭指定专家
    21.52 特别主事官
    21.53 《美国法典》第28卷第636(b)(1)节下的限权法官
    21.54 其他指定人员
    21.6 *终审前会议/审理准备
    22.案件审理
    23.和解
    24.律师费
    25.判决和上诉
    30.集团诉讼
    31.复合诉讼
    32.刑事案件
    33.在特定诉讼中的应用
    34.法庭技术
    40.汇编
    41.命令范例和格式
    索引
    ……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