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中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阶段(1992-2000年)
1991年,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的报告》,正式提出了“文化经济”的概念,文化部在国务院统一布置下开始研究文化产业政策。
1992年6月16日,中共**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决定》指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第三产业迅速发展的时期,发展第三产业对于优化国民经济结构,深化体制改��,增加就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具有重大的战略性意义。随后出版的国务院办公厅综合司编著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一书,明确起用了“文化产业”的说法,这是我国政府主管部门**次使用“文化产业”概念,也是我国政府部门**对文化“产业”性质的认可。
同年10月12日,中共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发展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第三产业,江泽民在报告中明确提到要“完善文化经济政策”。以中共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标志,我国文化产业化进程开始加快,增量领域的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存量领域的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进程逐步启动。在文化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投资体制等方面均有较大变革,加快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也适时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总体上,文化事业开始逐步向文化产业转变。
1993年12月8日,《中国文化报》以一个整版的篇幅发表了当时文化部领导的讲话,提出“在改革开放中发展文化产业”,这是我国政府文化行政部门领导人**全面阐述对于文化产业的政策性意见。
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中国居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文化需求也日益增长。比如,上海市人均GDP在1990年达到5 910元人民币,1992年则上升到8 652元人民币。上海市居民生活消费的恩格尔系数从70%左右逐渐降低到60%左右,人均每年文化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从80年代的4%以下逐渐增加到1992年的7.8%,成为市民家庭日常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文化消费需求的增长,无疑有力地促进了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