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导论
**节 刑事证据的概念和属性
一、刑事证据的概念
(一)证据和刑事证据的学理概念
“证据”一词按照《现代���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的解释,是指“能够证明某事物的真实性的有关事实或材料”。而在法学领域,对“证据’’概念的界定,就显得较为复杂,世界上多数**的立法都对证据的概念采取回避的态度,这是由于法学领域所涉及的许多事物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变化性的特点,使得人们对有些法律概念的理解和使用较难统一。关于证据的概念,有许多不同的学术观点,如“原因说”、“事实说”、“方法手段说”、“根据说”、“材料说”、“结果说”、“双重含义说”、“统一说”等等。以下介绍六种主要的学说。
1.原因说。这种观点认为,证据就是使法官确信某种案件事实存在与否的原因,是法官形成内心确信的因素。
2.事实说。这种观点认为,证据就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如英国法学家布莱克斯通认为,“为一方或另一方证实、澄清或查明有争议的事实或争议之点的真相者,是证据”。英国法学家边沁认为,“在*广泛的意义上,把证据假设为一种真实的事实,成为相信另一种事实存在或者不存在的理由的当然事实”。美国证据法学家威格莫尔也提出,证据“是任何一件或一组可知的事实,而不是法律的或伦理的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