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动画制片人
2.1 什么是动画制片人
我们写这本书时的*大挑战就是试图给动画制片人下定义。因为我们发现无论我们怎样定义,都不可能将所有的制片人包含其中而总会有一些例外。于是,我们决定引用《美国制片人指南》中对制片人的定义作为起点来展开。在那本书中关于制片人是这样描述的:
制片人,从项目的开始直到完成的所有阶段,利用他自己的职权(制片人本人是公司的所有者)或者由雇主授予的职权(聘用制片人),按照所签订的集���和个人服务合约的约定,协调监督和控制各类专项人才和工艺,发起、协调、监督、和控制整个电影或电视制作流程、以及创作、财务、技术、和日常管理。
上述定义总的来说是恰当的,但动画制片人的责任范围会基于其专业特长和所处的工作机构而有所不同。在大公司,大多数制片人都是“聘用制片人”。在这样的制作管理结构下,往往由大公司的核心营运团队来安排并监管所有的项目。他们可能会在项目完成策划和预算得到批准并准备进入生产之前聘请一位制片人。通常,一个聘用制片人并不需要像美国制片人协会的定义所描述的那样对生产的所有方面都负责。制片人可能不用去编制预算,但他们应该具备管理预算的能力。与大公司采用聘用制片人不同的是,小一些的独立工作室倾向于由工作室的所有者来担当制片人的角色。由于资金的短缺,这些制片人通常会有很多头衔。结果就是,他们常常既要亲自寻求融资,还要负责监管项目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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