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日关系中的历史认识问题
中日关系中的历史认识问题是近年来中日关系中的焦点问题,中日两国政府为此一再交涉,学者屡发评论,民众反响强烈,国际舆论称之为困扰中日关系的“死结”。对于这一问题的学术研究,中国学者与日本学者、日本左翼学者与保守派学者、中国学者内部,都存在重大分歧。
为使研究顺利展开,有必要对“历史认识问题”的概念加以界定。国内学者们下了几种定义,有人认为,“中日间的历史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历史认识问题;二是历史**问题(如日军**在中国国土上的化学武器的处理问题);三是历史牵连问题(如台湾问题);四是历史根源问题”。显然,作者主要从概念的外延角度论述历史问题所包含的内容。有人认为,“不管是‘历史问题’‘还是‘历史认识问题’,都是指如何正确看待日本对外发动的一系列侵略战争的问题。从字面上来看,‘历史问题’强调的是日本所发动的一系列侵略战争的历史,是关系到如何对待历史事实的向题;而‘历史认识问题’则更加突出了如何认识那段侵略历史,是关系到思想认识的问题及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相关事件”。这里,作者侧重从概念的内涵角度论述历史问题,并且对“历史问题”和“历史认识问题”两概念的细微差别作了区分,但还—是将“历史问题”和“历史认识问题”互相换用。还有人认为,“中日关系中的历史问题,是指部分日本人基于他们对二战及相关问题的认识而采取的行动,具体包括日本首相参拜供有二战**战犯的靖国神社、日本官方不肯就侵华战争作出正式的(书面)道歉、日本的一些政界人士不时就侵华战争发表自己的‘个人见解’、右翼势力通过大众媒体(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漫画、书籍等)表达他们对那场战争的看法、右翼势力对揭露战争真相者的攻击与迫害、一些人要求修改中学历史教科书并编纂代表他们观点的历史教科书、右翼通过遍布全国的战争资料展览鼓吹日本是受害者等。修宪的努力、派兵海外、有事法案、钓鱼岛争端等虽然严格说来不属于上述历史问题,但因为右翼人士在这些事项中常常比较活跃,这些事件又与历史问题交替发生或纠缠在一起,所以它们常带有历史问题的影子”。可以看出,作者使用的是大历史观。本书认为,“历史问题”和“历史认识问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中日关系中的历史问题,指日本自明治维新以降至二战结束这段时期所发动的一系列侵华战争的历史,特别指九一八事变至1945年日本战败这段历史,以及现在如何依据史实考证澄清这段历史事实的问题。而中日关系中的历史认识问题是指对日本自明治维新以降至二战结束这段时期所发动的一系列侵华战争的历史,特别是“九一八”事变至1945年日本战败这段历史,今天如何去认识的问题,侧重于**两国的认识观。因此,为了使用概念的**,本书用“历史认识问题”的概念而不用“历史问题”的概念。客观上讲,中日关系中的历史认识问题是由日本挑起的,中国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与正义,与之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历史认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日本首相及政要参拜靖国神社、修改历史教科书、否定侵略战争性质和美化侵略战争、修改和平宪法及自卫队派兵海外。
中日关系中的历史认识问题自战后以来一直存在着。美国在单独占领日本初期的对日政策,是通过民主化改革打击日本的军国主义势力,使日本成为美国的从属国而不再与美国为敌。随着国际形势的剧烈变化,美苏在欧洲冷战局面形成。在东亚地区,中国国共两党势力发生逆转,中国已无望成为美国对苏联的前哨阵地。此时,美国便启用日本,使之发展军事力量和经济力量,成为对抗苏联的基地。历时两年的东京审判,对日本战犯作了宽大处理,一大批战犯被释放,包括**战犯岸信介等在内的一些战犯重新走上政坛,对这场侵略战争负有*大责任的日本天皇被免予起诉。1951年9月,美国联合战时盟国同日本签订《旧金山和约》,希望尽早结束对日占领状态,使日本成为一个独立主权**,重返国际社会。该条约放弃了对日赔款。这些举措有助于日本推卸战争责任。鸠山内阁时期,在1956年初的第二十四届国会上,强行通过了上次国会作为废案的旨在纂改宪法的《宪法调查会法案》和为了加强军备的《国防会议法案》;新提出了《小选举区法案》、《地方教育委员会由公选制改为任命制的法案》和《教科书法案》等。修改选区的目的是为了让自民党在国会中取得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席,以便纂改宪法。教育委员会的任命制,目的在于教育的**集权化和利用这一办法来对教员进行思想的政治的控制,推行军国主义教育。《教科书法案》是企图让文部大臣统制教科书的内容,使之成为实际的国定教科书。岸信介内阁加速促进日本军国主义的复活。1957年7月,在社会党委员和护宪派学者委员几乎全部缺席的情况下,成立了政府的宪法调查会。岸信介内阁加强了教科书的审查,“对近代日本战争所具有的侵略性、帝国主义性质的阐述,一概不许,在审查时强制要求对这些战争进行美化”。以后的自民党内阁在历史认识问题上坚持了鸠山、岸信介内阁的政策。这说明,日本自1955年政党体制形成以来,国内一直就推行否定侵略战争性质、修改宪法、重新武装的政策。只是由于当时中国与日本尚未建交,加之其他曾经遭受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亚洲**致力于民族解放运动、忙于国内事务、发展民族经济而无暇顾及国际事务等一系列原因,日本与中国及亚洲其他**的历史认识问题暂时被搁置起来了。冷战结束后,由于种种原因,中日两国在对待日本的侵略历史的认识分歧开始凸现,围绕这一问题,中日之间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纠葛不断。
中日两国间的历史认识问题,本质上又是一个战争责任问题。按照《联合国宪章》和《日内瓦公约》等国际法文件的规定,若具有反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道罪的行为,就构成战争犯罪,战争犯罪的主体是**和个人。国际法实践和国际法立法均已证实,**不能承担国际刑事责任,只有个人才能承担国际刑事责任。**作为国际法主体,因代表**的个人构成战争犯罪的,其个人的行为应当归因于**。据此,**应当承担**责任(也称国际责任,或国际法律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具体表现为限制主权、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和道歉等责任形式。1946年,盟国决定在东京组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宣布了东条英机等多名**战犯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这是个人承担的国际刑事责任。至于日本作为一个**承担的**责任,由于中国政府在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时,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索赔(不包括民间索赔),因此,中国政府要求日本承担的**责任就是不要参拜靖国神社、修改历史教科书、美化侵略战争言论、修改和平宪法第9条及派兵海外,向中国人民作出正式道歉,这是日本应承担的**责任。
(一)日本首相及阁僚政要参拜靖国神社问题
1.首相及阁僚政要参拜靖国神社
靖国神社前身是“东京招魂社”,1879年6月,明治天皇决定将东京东山九段的招魂社改名,正式命名为“靖国神社”。在日本文化中,“靖国神社”也就是安邦定国、永事平宁的神社,供奉在这里的“神”就是为把日本建成一个“和平”**和“保卫”日本而献出自己宝贵生命的人。靖国神社的教义源于日本民间的“御灵信仰”,即“安魂”。但出于统治**的需要,靖国神社的性质已由安魂变为表彰效忠天皇的所谓“忠节”,通过表彰颂扬为天皇、为**而死的所谓“英灵”来灌输天皇主义思想,即只有为天皇为**尽忠的人才能放在靖国神社供奉,受到虔诚的祭祀,要想得到天皇陛下优厚的恩惠,必须向供奉在此的人学习,为天皇为**尽忠。在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扩张的血腥历程中,靖国神社已经完全变为军国主义愚弄和笼络国民的宗教工具。据统计,靖国神社里供奉的灵位中有80%以上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丧生的,而在那些被供奉的所谓“英灵”中包括被判处死刑的**战犯东条英机等14人。1978年10月,这些双手沾满了亚洲人民鲜血的刽子手的灵位被以“昭和殉难者”的名义从东京的品川寺移到靖国神社。这些人以及原先就祭祀在靖国神社的乙级、丙级战犯,合计1000余人。正是这些灵位的存在以及日本政府要人的参拜引发了一次次令世人瞩目的“靖国神社问题”。
1985年8月15日,中曾根首相率18名阁僚正式参拜靖国神社,这是日本战后40年来**位现职首相以公职身份参拜靖国神社,并且选在了具有重要象征意义的战败日。这个举动招致亚洲各国的强烈批评,特别是中国,把首相正式参拜合祭着东条英机等**战犯的靖国神社视为严重的政治事件。为了应对国际社会特别是中国的批评以及日本左翼进步力量的抵制,中曾根做出了现实主义的姿态。首先是中曾根内阁的官房长官后藤田正晴于1986年8月14日发表谈话称,“去年进行的正式参拜,在因为我国过去的行为而蒙受重大痛苦和损害的近邻各国国民中间引发了批判,认为那是参拜对我国过去的行为负有责任的**战犯”。“必须重视国际关系,并适当照顾近邻各国国民的感情”,从而表明不再考虑首相正式参拜靖国神社了。接着中曾根首相在9月3日举行的共同通讯加盟社编辑局长会议上的讲演中说:“合祀**战犯,刺激了被侵略一方的国民感情,我认为那场战争是侵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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