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律和法规,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些新的劳动法律、法规。仅在本书出版后的年月里,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了《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1月1日发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部陆续发布了一系列劳动保障的法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2001年5月18日)、《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2001年5月27日)、《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2年4月5日)、《集体合同规定》(2004 年1月20日)、《*低工资规定》(2004年1月20日)。为了改进和加强对劳动争议案的审理,*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3年1月9日发布了《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了反映这些立法的新的成就和新的发展形势,我们对本书作了修改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