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绪论
**节 食品**问题的历史发展
一、食品**的概念
食品**在我国有两方面的含义,分别来源于2个英语概念:①一个**或社会的食品保障(food security),即是否具有足够的食物供应;②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food safety)。为了更便于区分这两个概念,现在有关方面已将food security译作“食物**”。
对于我国消费者来说,“食品卫生(food hygiene)”这个术语更为熟悉,1984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其文件《食品**在卫生和发展中的作用》中,将“食品**”和“食品卫生”视为同义语,定义为“生产、加工、储存、���配和制作食品过程中确保食品**、可靠,有益于健康并且适合人消费的种种必要条件和措施”。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其《加强**级食品**计划指南》中则将“食品**”和“食品卫生”作为2个不同概念加以区别,定义“食品卫生”为:为了确保食品**性和适用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定义“食品**”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从中可知,“食品**”比“食品卫生”涵盖的范围要广。
不同**对“食品**”定义的文字表述存在差异,按照我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可以理解为“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而欧盟《通用食品法》中确定的食品**要求的两个要素是:食品不应危害健康或不适宜人类消费。其观念来源于食品法典。虽然表述不同,但其实质并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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