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
**章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1.1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含义
1.1.1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及其特征
1.社会组织的划分
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是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主体,学习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首先需要明确社会组织的分类及体系划分方法,了解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特征。
社会组织是指人们基于特定的社会需求和利益需求,为实现一定的目标而依法设立的,从事一定社会活动的社会共同体。社会组织一般是按照一定的规范依法设立的,有着特定的组织目标,由一定数量的固定成员组成,其内部存在着一定的组织结构,按组织章程和内部制度进行管理。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工厂、商店、行政机关、医院、学校等,都是社会组织的具体形式。
社会组织种类繁多,按不同的标志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按是否具有政府管理职能,可以分为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NGO);按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可以分为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按规模的大小划分,可以分为小型组织、中型组织和大型组织;按社会性质划分,可以分为经济组织、政治组织、公益组织等。组织类型的划分都是相对的,可以从研究和分析的具体需要出发,选择不同的分类标准。
从会计学科的角度划分社会组织类型,需要考虑社会组织的目标的不同和会计目的的差异。不同的社会组织有着不同的设立宗旨与组织目标,对会计信息有不同的要求,其会计目标存在差异。而会计目标不同,必然会导致不同目标的组织会计核算有着不同的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所以在会计学科中,将社会组织按组织目标分为两大类:一是企业组织;二是政府与非营利组织(见图1-1)。企业组织是营利性组织,通过向市场提供竞争性产品而获取利润。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是提供管理服务与公益性服务的社会组织。政府与非营利组织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会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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