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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肉与肉制品加工
第二章 畜禽屠宰与分割肉加工
**节 畜禽屠宰加工
七、宰后的检验及处理
1.宰后检验的方法
宰后检验通常是以感官检验为主,即在自然光线(室内以日光灯为宜)的条件下,检验人员借助于检验工具,按照规定的检验部位,用视觉、触觉、嗅觉等由表及里地进行检查,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在必要时,则应进行实验室诊断。具体方法如下:
(1)观察首先对皮肤、肌肉、脂肪、内脏等的暴露部分进行观察,以了解其外表色泽、形态大小等是否正常,这是宰后检验的重要一环。
(2)剖检除了上述暴露部分的观察以外,还必须按“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的规定要求,剖检若干部位的淋巴腺、脏器组织、肌肉、脂肪等,以观察其组织性状、色泽变化等是否正常,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剖检时,应注意淋巴结应进行纵剖,肌肉必须顺纤维方向切开。非必要时不得横切以缩小污染面,并保持商品的完整美观。
(3)触检肌肉组织或脏器,有时在表面不显任何病变如不以手触摸,则往往不能发觉内部病变。
(4)嗅检嗅检是辅助观察、剖检、触检方法而采取的一种必要方法。如猪生前患有尿毒症,则宰后肉品必有尿酸味。又如肉品腐败后,则有特异的气味。检验时,可以按其异味轻重的程度而做出适当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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