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世纪末在美国南方城市新奥尔良兴起布鲁斯.Blues)和爵士乐(1aZZ)算起,流行音乐已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百余年的时光,在音乐发展史的悠悠长河中,显得十分短暂。可是,流行音乐却以它的迅猛之势,覆盖了全世界不同的地域、**和民族。无论是乡村音乐(Country)、摇滚音乐(Rock),还是黑人的灵歌(Soul)、南美的拉丁音乐(Latin),或是都市的迪斯科和流行舞曲(Disco&Dancepop)、说唱和嘻哈乐(Rap&Hip—Hop)等等,流行音乐以其多元化的风格融入了不同的地域音乐文化之中,并在不断地变化、发展、创新,悄悄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习惯、审美意识,甚至是生活方式。如今,流行音乐已毫无疑问地成为了当今音乐艺术的主流。
中国的流行音乐自从1927年黎锦晖创作的《毛毛雨》开始,在上海就发展起来,并逐步影-向到国内的其他大城市以及香港、台湾。从1975年开始,“民歌运动”**又逐渐落到了台湾并影响到东南亚华人集中的大城市,以及祖国大陆。到了1985年形成了台湾、香港流行音乐的繁荣期。内地的流行音乐是从1979年开始恢复,以抒情歌曲和传播、模仿港台歌曲为主要特征。1986年“让世界充满爱”百名歌星演唱会及以后的“光荣与梦想”大型演唱会,标志着内地流行音乐的兴起。1991年开始形成两岸三地流行音乐三足鼎立的中国流行音乐繁荣期。总之,在中国,本土流行音乐的发展经历了上世纪二十年代末始于上海的初创期,七十年代以后以香港和台湾为**的发展期,以及进入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后两岸三地共同发展所呈现出的繁荣期。
与此相适应,流行音乐的审美观念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在大众求新求异的要求下,流行音乐的表演和创作风格不断地变化着,各种风格相互并行、渗透、交融,形成了五彩缤纷的听觉世界,其追求轻松、快乐、真实、自然的审美取向和古典音乐的崇高唯关有着天壤之别。近二十余年来,愈来愈多的专业音乐人才也加入到流行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行列中,并力求在创作及表演中将外来音乐元素与本土文化加以结合,继而创新,使之具有了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时尚特点。流行音乐的广泛流传不仅仅是一种音乐现象,更是一种受到普遍关注的社会文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