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午从监狱里放出来便接过老婆手里的垃圾车。垃圾车是用大红漆抹过的,很是鲜亮。言午**眼见它便猛然一阵心惊肉跳,第二眼他就使自己习惯了。言午在大狱里呆了13年。时光漫漫,他在里面也不知道悟出了什么,以至于他走出那架蓝铮铮的大铁门时脸上竟看不出有甚晦气。游移不定的目光倒仿佛比谁都轻松自在。
言午的老婆说:“看你这神气好像在里头有了相好似的。”
言午笑了笑,没说话。他老婆等他13年等出这么一个落拓的他,却还像13年前一样的“醋”。
言午已从大楼里搬到了沿宿舍围墙加盖的一间平房里。这是他入狱后的**年中,机关专为安置他老婆给盖的。平房单砖薄顶,阴暗潮湿,但比竟可以居住。言午的老婆就是在这里添了垃圾车和一系列清洁卫生的工具。
言午的老婆在言午出狱前就告诉言午,将来她养活他,他尽可以在家看书写文章作学问什么的。
言午冷冷一笑,说:“我这辈子什么时候要你养过?”
一句话使言午的老婆无言以对。言午的老婆自打从她娘家的小书店嫁出来后,就没有挣过一分钱,直到言午入狱。言午是个强悍的人,至少言午老婆一直这么想。
言午的形象使很多人吓了一跳,也使很多的人感到尴尬,而使更多的人羞愧不已。
言午**次在宿舍区露面就感觉到了这一点。那之后,他便每天上下班时将垃圾车停在路口,好似迎接和欢送那些步履匆匆的上班族。
言午永远穿着那件深褐色的中山装。言午这件深褐的中山装已经很破旧了,尤其袖口,布丝筋筋拉拉地缠了一大堆。风一吹,在太阳光下飘飘然煞是瞩目。言午的老婆都���为他缝补。言午总是淡淡地说一句:“你懂个屁。”
言午想,还有什么好缝头呢?而且,缝不缝又有什么关系呢?
但凡人多热闹时,言午在路口便极其夸大了自己委琐、卑微和下贱。他有时伏在车帮上贪婪地翻扒拉垃圾中可以卖钱的废纸酒瓶系列,又有时走入路中,在来去匆匆的行人脚下拾取烟头之类。言午有一次拾烟头竟拾到了研究室主任脚下了,好是主任刚扔下的一截,还燃着。言午捡起来放到嘴里使劲地吸了几口,而后追赶上去,带着极浓的讨好之意连声地说:“谢谢主任,谢谢主任!”主任先是吓了一跳,定睛看了言午几秒,两颊立即赤红赤红,逃也似的离开了,便颇有落荒之态。
言午那天很愉快,晚餐时还破例喝了一点酒。
言午的老婆是个很贤惠也很能干的人。她在言午回来前夕将那小平房精心地隔成了两间。分割房间的材料是布。言午的老婆自然没
…… 这本自选集收入的是我写作近三十年以来相当主要的一些作品。
其中以中篇小说为*多。平常我*爱写的也是中篇小说,因为写得比较多,以致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的都是它们。这就让我的短篇小说十分委屈。其实我的好几篇短篇小说都是我自己特别喜欢的。当年的选刊们因为经常选我的中篇,见我的短篇,便一律放弃转载。有一次一个编辑跟我说,因为刚选过你的一个中篇,所以他们不肯再选你这个短篇。这篇小说这么好,真可惜呀。
是可惜,但却没办法。所以大量的读者没有机会读到我的这些作品。在这里,我把我自己喜欢的这些短篇都收了进来。我在选编的时候,又一次阅读它们,我相信它们能历经时间的考验。
这部自选集中*大量的当然还是我的中篇。我格外喜欢中篇小说这种形式,甚至有点入迷。因为它特别适合我这种性格的人来写。写短篇常常会觉得不过瘾,似乎正写在兴头上,突然就写完了。就好像吃一道好酒席,吃了一半就被人强行拉走似的。而写长篇则需要太多的耐心。生活中总会有干扰,一干扰,几天定不下心来。结果写作的时间便总是被拉得很长,一直拉到自己都不耐烦为止。唯有中篇,写到我自己想要收手或是恰有外界骚扰时,正好写完。更兼它篇幅不大,答应编辑的稿债,也比较容易还。*多咬咬牙,半个月完成一篇时间也足够。如此这般,大量地写中篇小说就成了我的自然而然。
所以,这部自选集篇幅*多的便是我的中篇小说。
现在的写作于我来说,如同每日的生活必需。隔上一阵,如果什么都不写,便会不自在,心里的空虚便像春天的草一样疯长。经常我也并非都是在写小说,有时候随手写上一点感想,也很舒服。特别有了博客之后,漫不经心地随心所欲地在博客上自话自说一番,或是将旧作翻捡出来重新看过,贴出来给大家看,也蛮来劲。这一切,其实都成为了一种生活方式。是属于我自己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