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石还很不牢靠
**,从字面L看,法律法规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是很严的,以至于使证券公司觉得正常的业务活动也难以进行。于是违规甚至违法的活动十分普遍,形成法不责众的局面,在很多情况下只好违法不究,执法不严。《证券法》和其他证券法规是在证券市场十分混乱急需整顿的情况下制定的。当时,认为从严治市必须矫枉过正的想法是十分自然的,结果造成大部分机构和个人都有违法违规行为,如严肃查处势必打击面过大,证券市场无法承受,有关部门只好开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执法者想查就查,不想查就不查,拥有很大的法外的特权。监管者还常常把执法稽查当作调控市场的手段,市场低迷时就放宽执法,市场火暴时,就杀鸡吓猴。这种法外特权使得证券经营机构和从业人员经常阳奉阴违,以一种侥幸心理面对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我国的证券公司建立之初��常常是由一个或几个能人筹备组建。当时,懂得证券知识的人很少,很难对这些能人的品行作过高的要求。初创时期条件很差,也很难对他们有过多的约束。因此,证券公司普遍存在管理不透明、一人说了算,以及拉帮结派的江湖习气。在主要负责人不更换的情况下,违法违规、损公肥私等问题很难发现,更难查处。在日常业务中,在小集团利益或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很难有机制保证公司的利益。可以肯定地说,通过证券公司实现的利益转移或国有资产流失决不是个别现象。
第三,在经纪业务方面,回扣现象相当严重,透支交易和佣金返还的现象远未杜绝。挪用客户保证金是各大证券商再也无法隐瞒的事实。解决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的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
这套丛书,是为纪念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继续推进这场历史性的社会变革而编辑出版的。
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广泛参与的伟大事业。经济学家是非常活跃和有贡献的群体。这套丛书各卷的作者,都是这场伟大变革的亲历者和直接参与者,是长期为改革开放建言献策的经济学家。他们之中有改革开放之初已年过古稀的老一辈经济学家,*年轻的也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崭露头角的后起之秀;有的主持或者参与过关于改革和发展重要课题的研究,有的参与过党和**关于推进改革开放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这些经济学家的贡献是人们所公认的。
这套丛书各卷所选的文章,大多是过去30年间对中国经济改革和政策制定发生过直接影响的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理论著作。有相当一部分是没有公开发表过的。各卷文章,都是由作者自己编定的;已经去世的薛暮桥和马洪,是由他们的后人编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