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发秩序
在英国,司机几乎总是遵守靠道路左边行驶的规则。为什么?人们会脱口而出回答说:“因为这是英国的法律。”毫无疑问,靠右行驶的人有可能会因为危险驾驶而被指控。但是,英国的司机并不是非常顺从地遵守所有关于道路使用管理的法律的。一名司机不系**带、驾驶一辆雨刮器有问题的车辆、夜间在楼宇林立的区域鸣喇叭,这些都是违法行为;但是,这些法律却经常被违反。甚至那些公然地违反禁止酒后驾驶法律的人——一项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导致重罚——通常也遵守靠左行驶的规则。
当然,对于*开始那个问题的回答可以是:“因为所有其他人都靠左行驶。”在一个人们通常都是靠左行驶的**里靠右行驶,等于是选择了一条进医院或者进坟墓的捷径。我们应当靠左行驶,这条规则具有自我施行(self-enforcing)的性质。
因此,我们并不总是需要司法机器来维持社会事务中的秩序;如我们所观察到的,这类秩序并非一直是政府和警察部门的发明。无政府这个词从字面意义上(“政府缺位”)来说不能等同于贬义的无政府状态(“无秩序;政治动荡或者社会混乱”)。自发秩序的观念——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 Hayek)的用语①——或者说有秩序的无政府(orderly anarchy)——詹姆斯?布坎南的用语(1975,P.4~6)——不存在术语上的矛盾。或许靠左行驶是关于自发秩序的一个罕有的例子,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府的缺位确实会导致无秩序和混乱,但这并不是一条自明的真理。自发秩序的可能性值得深入考查。 对我而言,《权利、合作与福利的经济学》在我的作品中相当于*受宠爱的孩子。在我所写的全部著作与论文中,它是我的*爱,书中对一些原创性的且具有重要意义的观点做出了*强有力的论述。我非常高兴这本书现在有了中文版。我特别感谢韦森和方钦为本书的翻译和出版所做的努力。我希望他们的努力会得到回报,并且本书会受到中国读者的欢迎。
我不得不说,在英语读者中,这本书有点像一件适销对路的讨巧商品(a niche product)。从哲学领域到社会科学领域,形成了一群仰慕本书的读者,但是这个群体仍然很小;这个圈子中的大多数成员反而是在他们各自正统学科领域之外的知识界占据了一席之地。我愿意认为这是由于这本书在使用演化模型方面走在了时代的前面。当**版于1986年出版时,认为演化生物学的方法或许能够应用到社会科学中去这样的想法几乎闻所未闻:没有人会预料到演化博弈论会成为经济学的常规方法。但这还不是全部的原因。本书的思想大量依赖于托马斯·谢林关于“凸显性”(或者称“突出性”)的分析,这也使得它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