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遗嘱与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优先顺序?
当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赠。当二者没有冲突的地方时,分别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处理。当二者内容有相抵触的地方时,应当以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为准。与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的遗嘱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田
《继承法>第5条;《*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
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的遗产的处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固
所谓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公民死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又没有遗嘱,或者全部继承人都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的财产,以及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只用遗嘱处分了一部分遗产,其余未加处分的那一部分遗产也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余下的遗产,根据我国第32条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则归他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如果死者生前是全民所有制组织成员或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劳动者,则归**所有。根据第57条的规定,遗产因无人继承收归**或集体组织所有时,按第14条规定可以分给遗产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要求,人民法院应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
值得注意的是: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无论是收归**所有还是收归集体所有,都不是按照继承遗产的程序转移,而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无主财产的程序转移。 目前,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法律渗透到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准确、适当地运用法律法规,对于公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维护自身权益,维护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是,如何面对汗牛充栋的法律、法规文件,如何把分散各处的相关配套规定集中起来。如何理解与适用法律、法规中的**、难点,始终是困扰有关当事人和当局者的一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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