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概论
**节 课程与教学的内涵及其关系
一、课程与教学的内涵
(一)课程的内涵
在我国的古典文献中,“课程”*早是被分为“课”和“程”两个词来使用的。“课”,即考核、督促之意,凡是制定的程式而又有试验稽查的都叫做“课”。“程”,既有程式、章程、标准之意,还有里程、路程、过程的意思。即“程”是督促、考核、检测某种事物运行过程及其结果的标准。
“课”“程”二字连用,构成一个复合名词,始见于唐代,到宋代就逐渐多起来。南宋大教育家朱熹多次用“课程”来表达他的教学内容思想。如:“立一个简易可常的课程,日日依此积累功夫。”“宽着期限,紧���课程。”“读书穷理,则细立课程。”“立课程,大作功夫。”朱熹所说的“课程”,含有教学的范围、科目及其教学顺序和进程的意思,同时也具有教学的计划、标准的意思,与我们今天理解的课程含义非常接近。
在西方,“课程”一词首先出现在斯宾塞的《什么知识*有价值》(1859)一文中,并很快被普遍采用。在英语中,“课程”为“curriculum”。其词根源于拉丁语的动词“currere”,即“race-course”的复合,意为“奔走”“跑步”,引申为奔跑的“道路”或“过程”,原意为赛马者的行程。在教育中,它被引申为学习者的学习(教学)内容及其进程,并可根据其来衡量学习者的学习状况及其效果。
综上所述,中西方关于“课程”的含义比较接近。“课程”含有教学的范围、科目及其实施顺序、进程安排的意思,亦有教学的计划、目标、标准的意思。就是说,“课程”既是教学活动的内容,也是督促、考核、检测教学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的标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这个标准既是教学内容的要求,又是检测教学活动过程质量好坏的评价尺度。
概括起来说,课程就是课业进程的简称。而课业即通常所说的教学内容,进程即进度和程序的意思。具体说来,课程不仅包括教学科目及其讲授顺序和修学时限,还包括考核要求和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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