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康复医学
一、康复医学的基本概念
(一)康复
康复(rehabilitation)原意是恢复到原来状态。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委员会于1981年对康复定义的解释为:“康复是指应用各种有用的措施,以减轻致残因素或条件造成的影响,并使残疾者能够重新回到社会中去。康复的目的不但是训练残疾者使他们能适应周围的环境,而且还要采取措施把他们的环境加以适当的改造,以利于他们重新回到社会中去。”现代康复是指综合地、协调地应用医学的、教育的、社会的、职业的各种方法,使病、伤、残者(包括先天性残疾)已经丧失的功能尽快地、能尽*大可能地得到恢复和重建,使他们在体格上、精神上、社会上和经济上的能力得到尽可能的恢复,使他们重新走向生活,重新走向工作,重新走向社会。
康复不仅针对疾病而且着眼于整个人,从生理上、心理上、社会上及经济能力上进行全面康复,它包括医学康复(利用医学手段促进康复)、教育康复(通过特殊教育和培训促进康复)、职业康复(恢复就业能力取得就业机会)及社会康复(在社会层次上采取与社会生活有关的措施,促使残疾人能重返社会),其*终目标是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恢复其独立生活、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使残疾人能在家庭和社会过有意义的生活。
(二)康复医学
康复医学是指以康复为目的,为解决病、伤、残者功能康复问题而服务的医学科学和技术。也就是说,它是指对因各种先天或后天的疾病或创伤所引起的各种功能障碍者,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用以恢复或改善其功能,提高生活质量,达到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医学学科。康复医学是使病、伤、残者在身体功能上、精神上和职业上进行康复的学科,其目标是清除或减轻病、伤所造成的功能上的残损,帮助病、伤者在身体条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大限度地恢复其生活和劳动能力。它是一门与心理学、社会学、工程学等相互渗透而成的边缘科学或跨学科科学。在国外,康复医学又简称为“康复学”或“物理医学与康复”(Physical medicine and rehabilitation, P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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